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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EB-3

EB-2/EB-3

就业型 PERM (美国人就业保护)工作许可

EB-2/EB-3
​就业型 PERM (美国人就业保护)工作许可

EB-2 是一种基于就业的第二个优先移民类型,其面向拥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员,或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 EB-3 是一种基于就业的第二个优先移民类型,其面向技术人员、专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在美国申请基于就业的永久居留权的第一步是获得由劳工部签发的工作许可,一旦获得工作许可,该雇主和雇员即可提交 I-140 移民申请和 I-485 身份调整申请。

 

为了满足PERM之要求,该雇主需要证明该职位是位于美国的全职工作,其提供的工资符合现行工资标准,其表示该工资必须等于或高于在预期就业领域内该职业的现行工资标准,在招聘程序结束后,需要确定没有足够合格的、愿意和有能力的美国人员接受该工作邀请并填补该职位。

 

为了满足 I-140要求,该雇主必须证明其有支付能力工资,并且该外籍雇员之资格符合该职位要求。

常见问题

我可以自己申请EB-2或EB-3 PERM吗?

不可以。EB-2和EB-3(PERM路径)必须由美国雇主提交PERM与I-140,个人无法自我申请。若希望自我申请,请考虑NIW或EB-1A类别。

PERM招聘流程是怎样的?

雇主需在美国劳工市场进行招聘,投放广告、评估申请人,并保留招聘记录。如果无法找到愿意、合格、具备技能的美国人填补职位,雇主可提交ETA 9089表申请PERM认证。

什么是移民排期(Visa Bulletin)?

移民排期公告每月更新一次。当“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图表中显示的日期等于或晚于申请人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时,即表示申请人已排到名额,可以开始进行身份调整(I-485)或签证申请。如果某类签证在当年度的申请人数少于当年配额,美国移民局(USCIS)可能会启用“递交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图表,允许申请人提前递交I-485申请,以便提早启动审理程序。请务必根据当月USCIS公告中指定采用的图表类型(Final Action 或 Dates for Filing)来判断是否可提交I-485申请。

相关信息可在此网址查询:www.uscis.gov/visabulletininfo

I-140获批后我还需要H-1B吗?

获得I-140批准不会自动改变申请人的非移民身份。如果申请人在获得绿卡之前仍在美国并为原雇主工作,则必须继续维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通常是其在提交I-140之前持有的身份(如H-1B、L-1等)。在H-1B身份接近6年法定上限的情况下,一旦I-140获批且排期未到,申请人可申请将H-1B身份延长三年,并可多次续签,直至绿卡获批。

注意:申请人在等待绿卡期间不必须为提交I-140的雇主工作,可以持有其他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居留美国,或者可以在等待绿卡期间居留在海外。但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将无法通过I-485在美调整身份,而需通过领事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完成绿卡的最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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